
发布日期:2023/5/28 15:36:04 访问次数:890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和谐、健康、文明、守法的校园环境。5月24日下午,我校组织学生在四楼报告厅开展普法活动。活动特别邀请到河北煊赫律师事务所金德燕律师和李树宇律师莅临现场。我校领导、班主任老师和学生共计300余人参加了活动。副院校长王新华主持活动。
金德燕律师讲话。她表示非常高兴来到我校参加这次活动,看到一张张年轻的面庞,她不由得觉得年轻真好,在花一样的年纪,她希望每位同学都能珍惜美好的校园时光。她提到,新时代的青少年,要学法、用法、宣传法,与法同行。她说,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命运。积小恶而成大恶,最终必会自食其果,希望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一定要从自身做起,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金德燕律师讲话。她表示非常高兴来到我校参加这次活动,看到一张张年轻的面庞,她不由得觉得年轻真好,在花一样的年纪,她希望每位同学都能珍惜美好的校园时光。她提到,新时代的青少年,要学法、用法、宣传法,与法同行。她说,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命运。积小恶而成大恶,最终必会自食其果,希望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一定要从自身做起,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讲座过程中,李律师着重强调了校园欺凌,他以电影《悲伤逆流成河》和其他典型案例为素材,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分别对“什么是学生欺凌”“学生欺凌的具体表现”“学生欺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怎样预防学生欺凌”“遇到学生欺凌时怎么办”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使学生们对学生欺凌的表现、特点、危害及其产生的原因有了基本的了解与判断。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法制教育,我校聘请金德燕、李树宇、张磊三位律师为法制教育特聘客座教授,王新华副院校长为其颁发聘书。
王新华副院校长表示,多年来,我校在各级部门的领导关心下,全面推进了素质教育,高度重视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工作,扎实推进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应该看到,实际生活工作中,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法律意识不强,自律行为不到位,导致个别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甚至游走于法律边缘,很是危险。作为青少年,要学法懂法,否则就会迷失正确方向,误入歧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尤为重要。通过此次的法制教育,相信大家深受感悟,希望同学们通过今天的讲座,不断加强守法的自觉性,在校做一名好学生,在家做一个好孩子,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努力增强法律素质和职业才干,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
学生处处长于万卿表示,法律是捍卫自身权益的武器,也是约束个人行为的准绳,希望同学们以此次讲座为契机,学习好法律知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师生一起努力,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此次活动对深化普法教育,推动“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营造校园“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全力构建和谐文明校园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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